工程合同条款中应包含工程范围、工程建设工期、合同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等相关内容。条款在司法实践的包含过程中,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内容情况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、违法分包等。工程
一、合同工程合同条款中应包含哪些内容
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条款内容有:
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包含中间交工工程的内容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工程造价、合同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条款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包含拨款和结算、内容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九十五条
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相互协作等条款。
二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
1.和解。律师在线提醒您,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,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,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,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。
2.调解。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,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。
3.仲裁。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,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,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。仲裁具有“准司法”性质,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,当事人应当履行。
4.诉讼。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,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,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。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。

三、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
1.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;
2.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;
3.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;
4.违法分包等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
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
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